全省建立84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四川省高院发布白皮书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四川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2022)》和《关于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据悉,四川全省法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持续深化修复性司法,全省共建立84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
2019年7月至今年9月,四川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085件,其中,刑事案件4863件、民事案件8435件、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3650件。5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长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环境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五小叶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第31批生物多样性指导性案例。
四川全省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持续深化修复性司法,把当事人主动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行为作为悔罪表现纳入从轻量刑情节,加大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适用力度。以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建设为依托,主动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全省共建立84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为一体。针对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加强预防性司法,对可能损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建设项目依法判决采取预防性措施。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作出全国首份诉中禁止令,保障环境保护法“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基本原则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成果。截至今年9月,四川省高院和全省22个中级人民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结合四川省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相关基层法院在5A级旅游景区或重点景区设立环保旅游法庭67个。深入推进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覆盖全省重要流域、生态功能区的环境司法协作体系。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签订100份环境司法协作协议,初步建立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辐射省内三大流域范围的“一园三江”跨行政区划司法协作体系,推动以重点流域和生态功能区为核心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修复。四川省高院组织与甘肃、陕西、重庆等省份沿嘉陵江11个中院构建嘉陵江全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打造《长江保护法》生效施行以来长江八大支流首个跨省全流域司法协作机制。
省高院还发布了《关于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分别从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审判职能和深化改革创新三个方面,对司法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的审判指引。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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